招商蛇口: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1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11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1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3.01 选举蒋铁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张军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聂黎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朱文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5 选举余志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6 选举陶武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4.01 选举叶建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孔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秦玉秀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5.01 选举阎帅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5.02 选举杨运涛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
说明:
1、议案 1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议案 3 至议案 5 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
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 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 1 至议案 5 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详见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9 日,上午 9:00—下午 5:30
(非工作时间除外),11 月 20 日上午 9:00—上午 12: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 6 号南海意库 3 号楼。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3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
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
投票为准。
六、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688322,邮箱:secretariat@cmhk.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 6 号南海意库 3 号楼(邮编:
518067)
联系人:张海彬、罗希
七、其它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编码 提案内容 同 反 弃 备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注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6 人
3.01 选举蒋铁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张军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聂黎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朱文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余志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陶武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4.01 选举叶建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孔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秦玉秀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阎帅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5.02 选举杨运涛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5
说明:
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 1 选举非独立
董事 6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议案 2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议案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
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您可分别在候选人
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
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如果您在各
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您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
选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6
附件二: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
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979”,投票简称为“招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第 1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第 2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第 3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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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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