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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11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铁
峰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朱文凯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71 人,代表股份 6,283,372,290 股,占本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69.3465%,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5,754,300,684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63 人,代表股份 529,071,606 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
律师、金川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 1,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258,375     99.6481%   5,632,016      0.0896%   16,481,899      0.26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957,891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202%;反对 5,632,0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5%;弃权 16,481,89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52%。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250,975     99.6479%   5,642,516      0.0898%   16,478,799      0.26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950,491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88%;反对 5,642,5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5%;弃权 16,478,79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47%。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141,675     99.6462%   5,764,816      0.0917%   16,465,799      0.26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841,191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82%;反对 5,764,8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6%;弃权 16,465,79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22%。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256,475     99.6480%   5,637,716      0.0897%   16,478,099      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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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955,991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99%;反对 5,637,7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6%;弃权 16,478,09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45%。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169,570     99.6466%   5,625,016      0.0895%   16,577,704      0.263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869,086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35%;反对 5,625,0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2%;弃权 16,577,70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34%。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097,075     99.6455%   5,699,216      0.0907%   16,575,999      0.263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796,591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98%;反对 5,699,2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2%;弃权 16,575,99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30%。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83,372,290   6,261,170,775     99.6467%   5,636,416      0.0897%   16,565,099      0.26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870,291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37%;反对 5,636,41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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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3%;弃权 16,565,09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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