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
参加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晋树峰女士
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晋树峰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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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晋树峰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传化集团审计
部高级审计专家、传化物流集团供应链风控部总监等职务,现任传化智联审计部
副总经理。
截止 2024 年 4 月 29 日,晋树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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