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家海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 945 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1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650,742,63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209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24,046,5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8.25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6,696,0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95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39,049,99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4007%。 会议由周家海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4%;弃权 25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4%;弃权 25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2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4%;弃权 25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49,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7%;反对 2,7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0%;弃权 15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56,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910%;反对 2,73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161%; 弃权 1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9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8,127,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6%;反对 2,6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434,4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022%;反对 2,61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7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3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606,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0%;反对 3,13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13,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9688%;反对 3,13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3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7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2%;反对 2,86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6,180,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6525%;反对 2,86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7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2%;反对 2,86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80,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6525%;反对 2,86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7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 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同意 36,202,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088%;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弃权 10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202,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7088%;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56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38,295,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0%;反对 12,347,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80%;弃权 10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02,7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1247%;反对 12,347,2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192%;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4%;弃权 25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 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 同意 31,788,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049%;反对 7,261,3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788,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1.4049%;反对 7,261,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9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95,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5%;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4%;弃权 1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202,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7088%;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56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638,302,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4%;反对 12,339,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75%;弃权 10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10,1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1437%;反对 12,339,8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002%;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李诗云、吴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