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