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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2-29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 易所互 联网投 票系 统投票 的具 体时间 为2024年3月22日上 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1-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5.00     关于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6.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8.00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

   9.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2024年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4、提案 9 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 188 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
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3-
           联系人:潘吉沣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9:15 至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4-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5-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5.00     关于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6.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

  9.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