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4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 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通知,获悉上海其辰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时进行了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上海其 深圳前海仙 辰企业 是 5,000,000 0.72% 0.31% 2024-4-30 2024-5-28 山资产管理 管理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 5,000,000 0.72% 0.31%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 为限 控股股 售股 是否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如 股东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用 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 质权人 名称 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注明 押 一致行 限售 动人 类 型) 上海 新疆汇 其辰 办理解 百川商 为关联 企业 2024-5 除质押 是 5,000,000 0.72% 0.31% 否 否 业保理 方融资 管理 -28 登记手 有限公 担保 有限 续之日 司 公司 合计 - 5,000,000 0.72% 0.31%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未质押股份情 已质押股份情况 况 未质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押股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占已 占未 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份限 称 (股) 例 质押 质押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售和 股份 股份 结数量 冻结 比例 比例 (股) 数量 (股) 上海其 辰企业 693,413,3 692,502,1 42.72% 99.87% 42.66% 229,988 0.03% 41,157 4.52% 管理有 33 76 限公司 协鑫创 展控股 86,204,10 86,204,10 5.31% 100% 5.31% 0 0% 0 0% 有限公 9 9 司 779,617,4 778,706,2 合计 48.03% 99.88% 47.97% 229,988 0.03% 41,157 4.52% 42 85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上海其辰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计数量19,50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25.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1%,对应融 资余额7.1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5,131万股,占所持股份 比例96.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28%,对应融资余额39.59亿元。 质押融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样,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民营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 注册地址 基地)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东 注册资本 2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3149627X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2日 营业期限 2014-12-02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511,005.93 4,092,411.01 总负债 3,157,703.71 2,764,401.57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49,539.39 1,033,203.84 净利润 1,484.42 56,11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3.16 187,332.01 资产负债率 70.00% 67.55% 流动比率 1.03 0.95 速动比率 0.85 0.7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26.29% 22.35% 注: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其辰单体公司有息负债合计为305,901.87万元, 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24,901.87万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需偿付的 债务金额为281,00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4)上海其辰目前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 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上海其辰 目前整体负债率处于正常范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样,具有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民营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318房间(纳百川(天 注册地址 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376号)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华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NWBRY4M 成立时间 2017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 2017年4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程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管理服务;大数 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关数据平台;新能源汽车生产 测试设备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 经营范围 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养老服 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67,011.49 380,323.76 总负债 178,495.78 188,620.98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318.91 净利润 -3,187.07 19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3 -3,757.39 资产负债率 48.63% 49.59% 流动比率 3.95 3.53 速动比率 3.94 3.5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9% 0.03% 注: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鑫创展有息负债合计为148,678.13万元,其中未 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25,098.13万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 额为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4)协鑫创展目前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 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协鑫 创展目前整体负债率处于正常范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样,具有相 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六)上海其辰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为关联方融资担保,预计还 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原因为自 身及其下属公司及关联方资金需求。目前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清偿借款、提前解除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 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无 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明细》; 5、《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