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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15  

证券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定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3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
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
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2.00                                                                √
                   金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4.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 1、2、3、4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
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 年 8 月修
订)》及全文。
    2、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上述议案中议
案 3 和 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7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
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
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
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
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9 ”,投票简称:“亿帆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2024年9月3日召开的亿
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
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1.00                                                      √
                   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
       2.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4.00                                                      √
                   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或填报选举票数,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

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