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易购: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9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 易购            公告编号:2024-07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
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峻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5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
数 6,235,833,139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583,843,343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08%;其中,参加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2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9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651,989,796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54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5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46,871,875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李
妃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 6,226,732,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反对
票 6,504,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弃权票 2,595,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237,892,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15%;反对票 6,504,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
2.633%;弃权票 2,595,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51%。


    提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赞成票 6,227,063,9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反对
票 6,374,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弃权票 2,395,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238,22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50%;反对票 6,374,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81%;弃权票 2,395,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70%。


    提案 3:《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 6,228,504,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反对
票 5,661,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弃权票 1,666,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239,664,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33%;反对票 5,661,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92%;弃权票 1,666,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李妃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