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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关于签署澳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项目合同的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4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澳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2.合同金额:设计及建造工程价金额:MOP1,146,892,000;经营批给金额:经营批
给期内共支付 MOP720,108,000。
    3.合同日期:218 个月(最长设计及施工期限为合同开始日起 38 个月,经营批给期
为由有机资源回收中心获临时接收之日起 180 个月)
    4.合同生效: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5.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
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近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联合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同方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及澳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了《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设计、
建造及经营批给合同》,明确由“中铁一局-同方环境-旺能环保-澳马建筑合作经营”
负责实施澳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设计、建造及经营。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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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方:澳门特别行政区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 乙方:中铁一局-同方环境-旺能环保-澳马建筑合作经营
       住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342 号诚丰商业中心 15 楼 R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登记的纳税人编号为:81650799
       各方参与比例:中铁一局 15%,同方环境 40%,旺能环保 40%,澳马建筑 5%。
       乙方一: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
       授权代表:程凯锋
       住所:澳门友谊大马路 201 号新建业商业中心 13O
       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注册编号:第 52239(SO)号
       乙方二: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霖
       注册资本:17,792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 B 座 28 层
       主营业务: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洁净新能源发电、处理业
务的运营;洁净新能源发电、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的研究、设计、开发、转让、咨询、
引进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环保产品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进口产品分销业
务及存货管理、整机拆零、包装运货业务、销售自产产品。
       乙方三: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 1389 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
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
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
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
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
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
装。
       乙方四:澳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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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马有殷
    注册资本:196.5382 万元人民币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69(集中办公区)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
    3. 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 公司与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四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方式:设计-建造-经营
    2.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基础设施设计:包括制作图则及其图纸,以及其建造和后续
经营所需的大样图纸和图例,以及尚有需要的任何更新。
    3.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建造:由有机资源接收设施、厨余和油脂废水处理设施、污
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能源再生设施、气味处理设施、中央控制室、行政办
公设施、化验室、 参观展览厅、天台绿化、停车场及其他必须的辅助基础设施和系统
的建造而组成。
    4.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经营批给:营运和维护有机资源回收中心,包括收集及运送
在澳门特区产生的厨余及其处理,接收吸缸车运载的油脂废水及流动厕所废水及其处理,
以及向厨余供应者提供厨余收集桶。
    5.合同期限:218 个月(最长设计及施工期限为合同开始日起 38 个月,经营批给期
为由有机资源回收中心获临时接收之日起 180 个月)。
    6.设计及建造工程价金额:MOP1,146,892,000(澳门元壹拾壹亿肆仟陆佰捌拾玖万
贰仟圆正),以总额承揽,按当月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支付。
    7.经营批给金额:经营批给期内共支付 MOP720,108,000(澳门元柒亿贰仟零壹拾万
捌仟圆正),按月支付。
    8.履约保函:为确保履行本合同,乙方共提供 MOP62,145,320(澳门元陆仟贰佰壹
拾肆万伍仟叁佰贰拾圆正)的担保,按各自约定比例承担。
    9.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将提交澳门特区有权限法院决定。
    10.合同生效: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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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 EPC+O(总承包+运营)模式,拟采用“高效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发电+
好氧堆肥”的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及“预处理+好氧处理+厌氧氨氧化(DA)”的污水处
理工艺,具有设计前瞻、工艺先进、资源循环、节能环保等特点。与合作伙伴的密切协
作中,公司充分展现了作为固废行业领军企业的专业化实力和雄厚底蕴,发挥了主要工
艺设计与核心技术提供的关键作用。
    项目设计日处理 150 吨厨余垃圾、230 立方米厕所废水和 190 立方米油脂废水,建
成后将实现澳门当地厨余垃圾的显著减量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改善当地人居环
境,守护澳门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合同的签署,是在公司“扬帆出海”战略导向下的一项里程碑式成果,也是公
司在未来全球布局中落下的关键一子。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建设期延
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运营期间存在环保风险、经营批给财政援助费用
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设计、建造及经营批给合同》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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