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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关于子公司签订泰国项目合同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泰国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2.合同金额: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 2,024,557,500 泰铢(合同约定泰铢
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 5.145,折合人民币约 393,500,000 元)。
    3.合同保证竣工日期:从开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以及工程所有性能保证
测试和试运行成功之日。工程竣工期应为开工通知发布后 22 个月。
    4.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
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2024 年 9 月 26 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
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分别与 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NONGSARAI”)、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
称“NAKLANG”)签署了《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
购离岸合同》(以下简称《NONGSARAI 离岸合同》)、《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以下简称《NAKLANG 离岸合同》),由旺能
环保为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和 NAKLANG 9.9 MW 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
目提供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运输等。
    同 日 , 公 司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旺 能 环 境 (泰 国 ) 有 限 公 司 WANGNENG ENVIRONMENT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旺能泰国”)分别与 NONGSARAI、NAKLANG
签署了《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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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以下简称《NONGSARAI 在岸合同》)、《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以下
简称《NAKLANG 在岸合同》),由旺能泰国为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和 NAKLANG 9.9
MW 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提供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此次签署的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交易对方一: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经营替代能源发电业务;经营存放、分类社区垃圾,包含材料碎屑、废
弃物;采购、买卖垃圾、材料碎屑、废弃物等。
    注册号:0105565164132
    注册资本:500,000,000 泰铢
    公司注册地址:曼谷市算銮区温弩分区温弩路 333 号
    交易对方二: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利用垃圾产生的替代能源来发电;存放、分拣社区垃圾、材料碎屑和废
弃物;采购、买卖垃圾、材料碎屑和废弃物等。
    注册号:0105566214346
    注册资本:500,000,000 泰铢
    公司注册地址:曼谷市算銮区温弩分区温弩路 333 号
    2.公司及子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手方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手方均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4.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被执行信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NONGSARAI 离岸合 《NAKLANG 离岸合 《NONGSARAI 在岸 《NAKLANG 在岸合
  合同名称
              同》               同》             合同》           同》


              旺能环保与         旺能环保与       旺能泰国与       旺能泰国与
  合同双方
              NONGSARAI          NAKLANG          NONGSARAI        NAK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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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金额      952,566,000 泰铢    830,630,000 泰铢 127,884,000 泰铢 113,477,500 泰铢


               包括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
 服务内容                                             包括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运输等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开工通知发布之日支付 10%;
                                                      发出开工通知之日支付 10%;
               业主收到采购订单副本后支付 15%;
                                                      合同价格的 80%按每月工程进度的比例
               业主收到申请许可和执照时支付 10%;
                                                      支付,直到工程完成;
               收到装运文件并且货物准备交付后支付
                                                      将电厂移交给业主时支付 10%。
 款项结算      45%、现场收到货物后支付 10%;
               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圆满完成后支付 10%。
                                                    承包商应在每个日历月的 27 日或之
                                                    前,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所有发票。 业
               供应商应于每月 27 日或之前,向业主提
                                                    主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21 天内支付给
               交所有发票以及证明文件,业主应在收到
                                                    承包商。
               发票之日起 21 天内向供应商付款。




               业主以泰铢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
               5.145。
 汇率波动      如果开具发票当日人民币兑换泰铢在盘谷银行的卖出汇率(TT)较约定的固定汇率
               变化超出 3%的,对于超出 3%的汇率部分由双方风险共担,各自承担 50%的汇率风
               险,并确定支付实际金额。



               本合同仅在下列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或豁免后方可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   a、业主贷款方对项目融资的批准;
               b、业主从泰国地方电力局(PEA)获得购电协议。



合同保证竣工   从开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以及工程所有性能保证测试和试运行成功之
    日期       日。工程竣工期应为开工通知发布后 22 个月。


               在开工通知发布之日,向业主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自
 履约保函      签发之日起生效,并在临时验收证明(PAC)签发之日前一直有效。履约保函应在
               NTP 签发之日交付给业主以换取首付款。履约保函的初始期限为 24 个月。


违约赔偿金     所有违约赔偿金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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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 2,024,557,500 泰铢(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
汇率固定为 5.145,折合人民币约 393,500,000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12.38%。若本次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海外市场开拓将产生积极的
影响。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产生依赖。
    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亦是公司在海外市场签署的首批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总包项目,是公司推行全球化布局,采取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
重要表现。有助于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进一步深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
的海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业务涉及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
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
    2.《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
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
    3.《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
    4.《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
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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