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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4-12-25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14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8,568,522 元。                         1,059,369,899 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8,568,52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1,059,369,89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1,068,568,522 股。                    通股 1,059,369,899 股。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 会 议 (以 下简 称“ 独 立 董 事专 门 会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议”)。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诺的方案;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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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诺的方案;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有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列主要职责:                                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
并提出建议;                                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
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资产优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
                                            标、规划质量、进展达成负责检审和督促,
                                            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与整体战略发
                                            展的有机融入。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经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常务副总 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
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 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
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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