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7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4-00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周二)14:3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1922 会议室。
4.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赵建华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代表股份数 330,285,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309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 327,604,67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6.763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6 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 2,680,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63%。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2,663,5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4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7,0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2,663,5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4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7,0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邵玉娟、谢宇婷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