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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年健康: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
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成都美年大健
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
门诊部有限公司及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提供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600 万
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美年大健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健康提供最高债权本金 78,000 万元整的
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 B203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1,083.8148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美年大健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年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50,910,329.58          14,766,551,835.36
 负债总额                       8,757,750,493.59            8,438,812,043.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71,331,955.59            1,483,213,461.79
     流动负债总额               6,665,170,955.78            6,603,796,666.74
 净资产                         6,893,159,835.99            6,327,739,791.71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20,693,122.01            6,809,066,125.04
 利润总额                         325,910,855.98             -217,172,591.62
 净利润                           280,603,296.63             -263,894,413.11

    2、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 年 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江苏南通市人民东路 21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91,425.3923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设计、生产、
销售各式服装、服饰及原辅材料;纺织服装类产品的科技开发;自营和代理上述商
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美年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39,735,767.19          18,279,893,036.29
 负债总额                    10,099,618,263.67          10,083,119,604.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27,681,771.50            2,027,005,089.16
     流动负债总额             7,372,694,919.28            7,640,836,49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663,850,935.81           7,455,349,420.97
 的净资产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17,331,650.49        8,532,848,220.98
 利润总额                         351,971,040.47          -421,825,973.34
 净利润                           310,031,813.45          -472,718,482.05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
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
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
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 行费、
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
其他损失。2、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
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
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
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1)贷款、项目融
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各主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
(2)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债权人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定的付
款日。(3)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贴现、打包贷款的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日。(4)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
进行展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展期到期日,若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的提前到期日。2、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
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
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三年。3、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
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2、美年大健康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
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
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2、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
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
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
(5)罚息;(6)利息;(7)本金/垫款/付款。当乙方已发放的贷款逾期超过九十
日时,乙方有权将前述清偿债权的顺序调整为;(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2)本金/垫款/付款;(3)利息;(4)复利;(5)罚息;(6)违约金;(7)
损害赔偿金。甲方知悉:发生前述情形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调整清偿
顺序,但并不构成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
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
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
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
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柒亿捌仟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9,072.4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6.09%,其中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2,888.7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5.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美年大健康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