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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

属公司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环科

秦环)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了秦皇岛市第四污水

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总投资为 51,168.00 万元,

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234.00 万元。

    该合同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

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项目交易对方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是秦

皇岛市政府工作部门。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秦皇岛

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者的采购、协

议签订、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

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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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23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镇龙港路 1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污

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由中工国际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工环境科技)与秦皇岛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环)共同

出资设立,中工环境科技持股比例为 95%(即 9,722.30 万元),秦环

持股比例为 5%(即 511.70 万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按照 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内容为:

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运营、维护

和移交工作。项目规模为 12 万立方米/日。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

    五、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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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合作范围和合作期限

    (1)项目合作范围

    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负责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

管理,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秦皇岛

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项目设施及权益移交给实施机构。

    (2)项目经营权

    甲方已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将本项

目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授予乙方对

项目设施、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

    (3)合作期限

    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自试运营日起算。

    3、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51,168.00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234.00

万元,其中:中工环境科技持股比例为 95%(即 9,722.30 万元),秦环

持股比例为 5%(即 511.70 万元)。

    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收益全部来自于使用者付费。乙方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

维护,收入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取的污水处理费。本项目污水处理费

单价为 1.50 元/m,项目污水处理费由政府相关单位向用户统一收取。

甲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

    5、项目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或市政府指定机构完好无


                                    —3—
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资产和权益。甲方有权依照届时适用法律规定

选择社会资本,如乙方在上述合作期限内履约记录良好,则在同等条件

下可享有优先权。

    6、合同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且不

存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免责事由的,即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

担额外责任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前述赔偿不应

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六、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运营期限较长,本项目对

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本项目是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加

大布局环境工程“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领域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市政污水处理领

域的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扩大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影

响力,提高环境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和资产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七、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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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代表

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项目投入运营

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经营期较长,存在因宏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不可抗

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

协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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