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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獐子岛: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 年 7 月 26 日,市国资运营公司与公司股东盐化集团、股东长海县
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盐化集团将所持
有的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市国资运营公司,长海县獐子岛投资
发展中心将所持有的公司 50,008,900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市国资运营公司。本次
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59,968,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4956%,市国资运营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

    2、2024 年 11 月 25 日,市国资运营公司与公司股东盐化集团签署《盐化集
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将不再
拥有盐化集团所持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的
表决权,盐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对应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市国资运营公司变更为盐化集团。公司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大连市国资委。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
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通知,获悉其与
公司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签署了《盐化集团表
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盐化集团与市国资运营公司解除关于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表决权委托事宜。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将不再拥有盐化集团所持公司 109,960,000 股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4631% ) 的 表 决 权 , 盐 化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对应表决权,并成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大连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具                                  持有具
                              持有具     有表决                        持有具    有表决
股东名                        有表决     权的股                        有表决    权的股
          持股数                                   持股数
  称                持股比    权的股     份数量              持股比    权的股    份数量
          量(万                                   量(万
                    例        份数量     占上市              例        份数量    占上市
          股)                                     股)
                              (万       公司总                        (万      公司总
                              股)       股本比                        股)      股本比
                                         例                                      例
大连市
国有资
                     0.0000    15,996.   22.4956              0.0000   5,000.8   7.0325
本管理      0.00                                     0.00
                       %         89         %                   %         9        %
运营有
限公司
大连盐
化集团    10,996.   15.4631              0.0000    10,996.   15.4631             15.4631
                                0.00                                    10,996
有限公      00         %                   %         00         %                   %
司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市国资运营公司、盐化集团,其已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制结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大连市国资委


                              100%

                    市国资运营公司


                              22.4956%(表决权)

                       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本次表决权委托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盐化集团,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化,仍为大连市国资委。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大连市属国
企海洋产业相关资源,推动公司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助力大连市陆海统筹发
展的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3、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
承诺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4、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积极敦促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三、 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3、《关于<盐化集团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