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螳 螂: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江苏博途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途设计”)股东
决定,公司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博途设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
员等。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江苏博途设计有限公司将被注销,
其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本公司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苏州市西环路 888 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宁波、王扬
办公电话:0512-68660622
邮编:215004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