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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2024-12-26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8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

到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孙浩博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77,3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1%。

    2、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孙浩博先生与孙日贵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孙小惠女士为姐弟关系,孙浩博先

生与孙日贵先生、孙小惠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增持前,孙浩博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1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孙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60,221,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6%;孙小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91,372,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5%。
   2、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孙浩博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7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增持金额 526.88

万元。孙浩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1,372,27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9.65%;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449,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9.77%。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1,000 万元-2,000 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 6 个月。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若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

情形,及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

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目前尚无法预判的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无法完成实施。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

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