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暨与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的公告2024-06-08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30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合伙企业增
持公司股份暨与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管理人
员设立的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泰合伙”)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增持金额为
3,654.9912万元。本次增持已完成,后续短期内不再进行增持。
2、上述增持完成后,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6月
7日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接到盈
泰合伙的通知,盈泰合伙于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9%。本次增
持已完成,后续短期内不再进行增持。上述增持完成后,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
年6月7日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系盈泰合伙,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盈泰合伙合伙人,出资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担任职务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1 张子燕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 300.00 8.2079%
2 张斌 有限合伙人 董事、联席总裁 100.00 2.7360%
3 金志江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裁 100.00 2.7360%
1
董事、副总裁、董事
4 张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 2.7360%
会秘书
5 唐朱发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 100.00 2.7360%
6 郭军 有限合伙人 监事 100.00 2.7360%
7 张艳 有限合伙人 监事 100.00 2.7360%
8 徐晓兰 有限合伙人 监事 100.00 2.7360%
9 黄卫东 有限合伙人 监事 100.00 2.7360%
10 陈晓东 有限合伙人 总裁 100.00 2.7360%
11 才东升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100.00 2.7360%
12 杨革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100.00 2.7360%
13 朱荣华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100.00 2.7360%
14 孙凌 有限合伙人 总裁助理 100.00 2.7360%
15 王建华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150.00 4.1040%
16 汤建忠 有限合伙人 总裁助理 100.00 2.7360%
17 马超 有限合伙人 总裁助理 200.00 5.4720%
18 郭利中 有限合伙人 总裁助理 100.00 2.7360%
19 曹春玲 有限合伙人 总裁助理 115.00 3.1464%
20 张文明 有限合伙人 财务总监 100.00 2.7360%
21 王晓斌 有限合伙人 子公司主要领导 100.00 2.7360%
1
22 张芳 有限合伙人 子公司主要领导 100.00 2.7360%
马晓天等 15
23 有限合伙人 子公司主要领导 1,090.00 29.8222%
位自然人
合计 3,655.00 100%
注1:张芳女士为公司总裁陈晓东先生配偶。
注2: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盈泰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
本次增持前,盈泰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盈泰合伙持有公司股
份4,962,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9%。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盈泰合伙本次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已
增持完毕,后续短期内不再进行增持。
2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盈泰合伙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
增持已完成,无其他资金风险。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相关承诺:盈泰合伙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比例超1%的说明
(一)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盈泰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子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张家港保税区
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鼎投资”)董事长。盛泰投资持有华鼎投资92%股权、张子燕
先生持有华鼎投资8%股权。华鼎投资董事王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6,635股。
根据盈泰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张子燕先生对盈泰合伙构成实际控制。盈泰合
伙本次增持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盛泰投资、
华鼎投资、张子燕先生、王晓斌先生与盈泰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二)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增加1.198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A1幢012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福建路西侧02幢1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福建路西侧02幢1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张子燕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王晓斌
3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2021年2月、2021年5月、2022年1月、2022年9月、2023年8月至9月、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
股票简称 江苏国泰 股票代码 002091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股等)
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盈泰合
A股 增加1.20%
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2592.1884万股
A股 2021年5月17日,张子燕减持1万股 减持0.00%
合 计 增持2591.1884万股 增加1.2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
0 0.0000% 496.2439 0.3049%
有股份
其中:无
盈泰合
限售条件 0 0.0000% 496.2439 0.3049%
伙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
10,657.9707 6.8166% 12,140.5604 7.4591%
有股份
其中:无
盛泰投
限售条件 10,657.9707 6.8166% 12,140.5604 7.4591%
资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4
合计持
3,635.7051 2.3253% 4,113.0693 2.5271%
有股份
其中:无
华鼎投
限售条件 3,635.7051 2.3253% 4,113.0693 2.5271%
资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
878.0312 0.5616% 1,013.0218 0.6224%
有股份
其中:无
张子燕 限售条件 219.5079 0. 1404 % 253.2555 0.1556%
股份
有限售条
658.5233 0. 4212% 759.7663 0.4668%
件股份
合计持
463.6635 0.2965% 463.6635 0.2849%
有股份
其中:无
王晓斌 限售条件 115.9159 0.0741% 463.6635 0.2849%
股份
有限售条
347.7476 0.2224%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
15,635.3705 10.0000% 18,226.5589 11.1983%
有股份
其中:无
合计 限售条件 14,629.10 9.3564% 17,466.7926 10.7315%
股份
有限售条
1,006.2709 0.6436% 759.7663 0.4668%
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是□ 否
履行已作出的承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5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 否
定,是否存在不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是□ 否□ 不适用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不适用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4、本次增持股份及一致行动关系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锁定安排,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6、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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