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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泰: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34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国泰转债”转股价格:8.52元/股

    调整后“国泰转债”转股价格:8.2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20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2021年
7月7日公开发行了45,574,18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
码“12704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泰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
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
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
订。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
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且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不存在回购股份,不涉及可转债暂停转股的情形。所以本次
利润分配期间,“国泰转债”不暂停转股。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将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对“国泰转债”转股
价格的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P0=8.52元/股,D=0.30元/股,

    P1=8.52元/股-0.30元/股=8.22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的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综上,国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6月20日起由原来的8.52元/股调整为
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