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 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45 人,代表股份 1,585,456,3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64.67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83,393,7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 代表股份 102,062,5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31%。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共 44 人 , 代 表 股 份 199,127,898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2,451,576,238 股)的 8.12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股份 97,065,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93%。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 42 人,代表股份 102,062,5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1631%。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开 征 集 表 决 权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4-011)。根据相关规定并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郑溪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表决权的起 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7:00)。截至征集表决权期间截止时间, 未有股东向独立董事郑溪欣先生提交委托表决权的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2,045,298 91.4213% 182,045,298 91.4213%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0 0% 0 0% 2.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 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 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1,096,598 90.9449% 181,096,598 90.9449%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948,700 0.4764% 948,700 0.4764% 3.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1,096,598 90.9449% 181,096,598 90.9449%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948,700 0.4764% 948,700 0.4764% 4.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1,096,598 90.9449% 181,096,598 90.9449%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948,700 0.4764% 948,700 0.47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郑锦浩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法律意见书》; 3.《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