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 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37 人,代表股份 1,510,982,627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61.633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84,539,8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 26,442,8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86%。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6 人,代表 股份 124,654,2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5.084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4 人,代表股份 98,211,3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 32 人,代表股份 26,442,8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8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网络视频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公司 3 位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 2023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 工作、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 报告。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8,312,129 99.8233% 反对 2,460,048 0.1628% 弃权 210,450 0.0139% 2.审议批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8,588,875 99.8416% 反对 2,183,302 0.1445% 弃权 210,450 0.0139% 3.审议批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如 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8,588,875 99.8416% 反对 2,183,302 0.1445% 弃权 210,450 0.0139% 4.审议批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意见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股) 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8,793,125 99.8551% 122,464,701 98.2435% 反对 2,189,502 0.1449% 2,189,502 1.7565% 弃权 0 0.0000% 0 0.0000% 5.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8,794,325 99.8552% 反对 2,183,302 0.1445% 弃权 5,000 0.000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意见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股) 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9,621,775 99.9099% 123,293,351 98.9083% 反对 1,150,402 0.0762% 1,150,402 0.9229% 弃权 210,450 0.0139% 210,450 0.1688% 7.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8,587,675 99.8415% 反对 2,183,302 0.1445% 弃权 211,650 0.0140%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 决 意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见 占出席会议的中 占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小投资者所持有 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 份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同意 1,509,847,225 99.9249% 123,518,801 99.0892% 反对 1,130,402 0.0748% 1,130,402 0.9068% 弃权 5,000 0.0003% 5,000 0.004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23 年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09,847,225 99.9249% 反对 1,130,402 0.0748% 弃权 5,000 0.00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获得已经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