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4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有
生产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且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仍为2024年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
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生产经营中原燃材料及钢材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于2024年度开展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且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现因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保证金额度。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
从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6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在期
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期货套期保值的品种及方向
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建立的期货
保值标的仅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且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相关的期货品种,包括螺纹钢、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铁、
锰硅等 6 类品种。
套期保值交易方向:当螺纹钢产品库存偏高、销售出现困难,或
市场后期存在跌价风险时,进行卖出保值操作。当铁矿石、焦炭、焦
煤、硅铁、锰硅原材料库存较低,市场采购困难,或预期后期原燃材
料价格上涨时,进行买入保值操作。
3.投资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资金(保证金)总额由原来的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6 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套期保
值业务期间仍为 2024 年度。
4.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
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锁定
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
不确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
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
来的差值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
有的现货资产存在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
风险。
2.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
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专业人员
配置不足、内控体系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
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
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商品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期货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
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加强账户资金监管,充
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风险保证金比例;持仓过
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
账户持仓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安
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
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
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加强分析判断,做好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
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套保工具、套保合约、套保
数量和操作策略;在对基差历史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测算因基差波动
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合理利用基差水平,调整套期保值比例,优化套
期保值效果;分析政策面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
当政策风险显现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
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减少相
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
事项进行了审阅核查,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
低原燃料及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
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操
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综上,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行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增加
至 2 亿元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