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2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1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
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2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 √
条款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上述提案 1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
为通过。提案 2、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为通过;审议提案 2 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
当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
3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
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
钢闽光大数据中心 18 楼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
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
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
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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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
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
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
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则须
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
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
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时之前以专人递送、
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
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
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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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
大数据中心 18 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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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
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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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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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
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
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
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
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编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
案》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2.00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3.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 √
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
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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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
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
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
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
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
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
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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