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5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 在上述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 因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激励计 划涉及的 3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500,011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在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从 2,451,576,238 股 变 更 为 2,429,076,227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2,451,576,238 元变更为 1 2,429,076,227 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51,576,238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 2,429,076,227 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 司(上市)。 公司(上市)。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 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 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 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 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 ……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方案的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方 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 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1,634,384,159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红 利 20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3,268,768,31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3,268,768,31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 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 共计转增股份817,192,079股。2019年5月 本,共计转增股份 817,192,079 股。2019 22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案,本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变 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 更为2,451,576,238股。 总额变更为 2,451,576,238 元。 在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 22,500,011 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429,076,227 元。 2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451,576,238股,均为普通股。 2,429,076,227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 修订)》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0 月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且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2,500,011 股予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福建三钢闽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0 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现行 的《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同时废止。 二、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负责 向公司登记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减少注 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所有 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 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 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0 3 月修订)》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