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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
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
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何天仁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355 人,代表股份 1,563,235,31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63.764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83,340,0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0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
代表股份 79,895,2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2589%。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共 354 人 , 代 表 股 份 176,906,895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2,451,576,238 股)的 7.21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股份
97,011,6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71%。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 352 人,代表股份 79,895,2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2589%。
    公司原 9 名董事中因黎立璋董事已退休辞职,本次会议应参
加会议董事 8 人。公司 8 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部分监事、
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原董事黎立璋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同意
补选刘梅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
表决                     占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小投资者所持有
意见                     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
                         份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72,668,0
同意     1,558,996,517      99.7288%                       97.6039%
                                                    93

反对         3,805,002      0.2434%        3,805,002       2.1509%

弃权           433,800      0.0278%          433,800       0.2452%



       2.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73,241,093                97.9278%       173,241,093           97.9278%

反对           3,567,902              2.0168%          3,567,902            2.0168%

弃权              97,900              0.0554%             97,900            0.0554%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代表股份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58,993,967                       99.7287%

        反对                    4,040,952                       0.2585%

        弃权                      200,400                       0.01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林静律师出席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