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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5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公司或本
公司)为了解决房屋与土地权属不一致的问题,向公司控股股东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购买 2
宗土地使用权及向三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三明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化公司)购买 5 宗土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规范产权管理,解决公司多个项目房地权属不一的问题,
从而使得房屋和土地权利主体统一为三钢闽光,解决不动产登记
办证问题。经公司和关联方三钢集团及三化公司协商一致,公司
向三钢集团、三化公司购买 7 宗共计 539,676.86 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其中三钢集团 2 宗,面积 20,322.43 平方米;三化公司 5 宗,
面积 519,354.43 平方米)。本次交易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本次交易的 7 宗土地使用权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价值为定价依
据,交易价格为 22,293.73 万元(含税)。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1
27 日,分别与三钢集团、三化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2.三钢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三化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三
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三钢集团、三化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何天仁、谢小彤、洪荣勇、黄标彩、刘梅萱已
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4.根据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资产权
〔2022〕79 号)规定,同一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之间因实施
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由所出资企业批准。本次交易事项已经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福建
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已获有
权部门评估备案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
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属于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三钢集团
      名称: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618N
      法定代表人:何天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文体路 6 号
      成立日期:1989 年 12 月 31 日
      主营业务:炼焦;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
铁合金冶炼;金属结构、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通用零部件、冶金
专用设备的制造;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再生物资回收;铸
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正
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
外贸易。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国资委
      主要股东及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比

  1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94.4906%

  2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148%

  3               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           0.9946%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三钢集团总资产 6,640,300.95 万元,
净资产 2,286,802.9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56%,1-9 月累计实现
营业收入 3,271,726.79 万元,净利润-158,305.81 万元(以上数据
                                  3
未经审计)。
    三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披露日,三钢集团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1,386,328,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51,576,238 股)的 56.55%。
    经查询三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三化公司
    名称: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7733
    法定代表人:林金柱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6,400 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159 号
    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08 日
    主营业务:焦炭的生产、销售;火力发电;普通货物道路运
输;肥料制造;对外贸易;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的批发、零售。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国资委
    主要股东及股比:三钢集团持有三化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三化公司总资产 227,042.84 万元,
净资产 150,437.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33.74%,1-9 月累计实现营
业收入 141,226.33 万元,净利润-7,311.4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经查询三化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三钢集团拟将其位于三明市群英二村的2宗工业用地在依
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划拨地转出让地)后,采用非公开协
议转让方式至本公司。
      三钢集团2宗土地概况:

   土地                                             拟转让土地面
序               原土地类              地上建筑                  账面价值(万 评估值(万
   使用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积
号                   型                  物                          元)       元)
   权人                                             (平方米)

            明国用            三明市群英 三钢闽光
     三钢
 1        (2003)第 划拨地   二村三钢闽 三高线项       7,437.42        83.93     274.07
     集团
            3069 号             光厂区内 目(高速
                                         线材生产
            明国用            三明市群英 线及配套
     三钢
 2        (2003)第 划拨地   二村三钢闽 设施)        12,885.01       144.99     474.81
     集团
            3068 号             光厂区内

                                                       20,322.43       228.92     748.88
                      合计



      截止本披露日,三钢集团已办理了上述2宗划拨地转出让地
的相关手续,并已补交了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尚未取得土地使
用权类型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但已经当地有权部门同意,
在转让至本公司后,直接办理为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
      上述 2 宗地块已取得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资产
涉及的位于三明市梅列区群英二村的 2 宗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
地 使 用 权 市 场 价 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 闽 中 兴 评 字 (2024) 第
ALY30063 号),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评估方法:基
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748.88 万元
(该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为 687.05 万元。双方同意以

                                       5
       含税价格进行转让。


               2.三化公司拟转让位于三明市三元区白沙工业中路、白沙小
       氨有机厂区的5宗工业用地:其中4宗土地类型为划拨地(依法办
       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划拨地转出让地),1宗土地类型为出
       让地。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至本公司。


   土地                                                         拟转让土地面
序               原土地类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万
   使用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地上建筑物            积
号                   型                                                        (万元)          元)
   权人                                                           (平方米)
             明国用    划拨地 三元区工业中 三钢闽光大件制
    三化
1          (2015)第 (授权经 路三钢闽光厂 作中心、烧结球        407,927.05     12,010.28      17,153.33
    公司
            03920 号    营)        区内      团车间,南区水
             明国用    划拨地 三元区工业中 处理 80MW 煤气发
    三化
2          (2004)第 (授权经 路三钢闽光厂 电站、圆棒大盘         20,406.29        595.76         840.74
    公司
            8759 号     营)        区内      卷、废钢处理、
                                              80 万吨中大规格
             明国用            三元区工业中
    三化                                      优质棒材、三车
3          (2007)第 出让地 路三钢闽光厂                          13,294.00        226.42         445.35
    公司                                      场、矿山熔剂车
            0339 号                 区内
                                                间原料仓库
                                                 三钢闽光
             明国用    划拨地 三元区工业中 25000mw/h 深冷
    三化
4          (2015)第 (授权经 路三钢闽光厂 制氧、南区污水         54,787.57       1609.68       2,281.90
    公司
            03919 号    营)        区内      处理、炼铁原料
                                                   仓库
             明国用    划拨地 三元区工业中
    三化                                      三钢闽光烧结二
5          (2004)第 (授权经 路三钢闽光厂                        22,939.52        644.11         823.53
    公司                                          次料场
            8763 号     营)        区内

                           合计                                  519,354.43      15,086.25     21,544.85



               截止本披露日,三化公司已办理了上述4宗划拨地转出让地
       的相关手续,并已补交了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尚未取得土地使
       用权类型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但已经当地有权部门同意,
                                                    6
在转让至本公司后,直接办理为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
    上述5宗地块已取得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
资产涉及的位于三明市三元区白沙工业中路、白沙小氨有机厂区
的5宗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
中兴评字(2024)第AGT30062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12
日;评估方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标的资产评
估值为21,544.85万元(该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为
19,765.92万元。双方同意以含税价格进行转让。
    3.上述7宗交易的土地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
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22,293.73万元(含税),该
评估已取得有权部门的评估备案。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向
三钢集团、三化公司购买7宗共计539,676.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以评估总价22,293.73万元(含税)为本次交易对价。本次交易以
经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与三钢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7
        甲方:三钢集团
        乙方:本公司
    * 本次交易的价格与付款方式
    3.1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标的资产按本协议 3.2 条价格转让给乙方。
    3.2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经最终评估备案的价格为准。根据经最终备案的资产
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4)第 ALY30063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评估基
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7,488,800.00 元(该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
为 6,870,458.72 元。双方同意以含税价格进行转让。
    3.3 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并于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一
次性付清。
    *    本次交易的交割
    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交易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向登记机关提交土地使用
权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文件。标的资产的权利、风险或负担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
日起发生转移。
    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
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 本次交易的事务安排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交易事宜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的承担,法律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法律无规定的,由双方根据交易习惯各自承担。
    *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政府机关或有权机构/部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如需)。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任何部分,否则,
变更部分无效。如本协议因变更事项需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变更部分于
取得批准后生效。



     (二)与三化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三化公司
        乙方:本公司

                                     8
    *   本次交易的价格与付款方式
    3.1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标的资产按本协议 3.2 条价格转让给乙方。
    3.2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经最终评估备案的价格为准。根据经最终备案的资产
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4)第 AGT30062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评估基
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215,448,500.00 元(该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
格为 197,659,174.31 元。双方同意以含税价格进行转让。
    3.3 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并于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一
次性付清。
    * 本次交易的交割
    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交易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向登记机关提交土地使用
权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文件。标的资产的权利、风险或负担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
日起发生转移。
    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
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 本次交易的事务安排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交易事宜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的承担,法律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法律无规定的,由双方根据交易习惯各自承担。
    *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政府机关或有权机构/部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如需)。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任何部分,否则,
变更部分无效。如本协议因变更事项需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变更部分于
取得批准后生效。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
     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多个项目房地权属不一的问题,有
利于规范产权管理,促进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本次交易价格以经
备案的评估值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不
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三钢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
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697,668.22万元(未经审计)。

     九、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对公司当
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