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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6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325 名,对
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00,011 股,占回
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2.55 元/股进行
回购注销,本次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共计 57,375,028.05 元。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451,576,238
股减少至 2,429,076,227 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并结合激励对
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
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二)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四)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4-012)。
    (五)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为 授 予 日 , 以 2.55 元 / 股 的 价 格 向 325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2,250.00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七)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十)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以授予价格 2.55 元/股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250.00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
    (十二)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5),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之事宜
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涉及的 32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22,500,011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约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55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57,375,028.05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2,429,076,227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变动                                      占变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前总股                                      后总股
                        (股)                     (股)          (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11        0.92%   -22,500,011                 0     0.00%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22,500,011        0.92%   -22,500,011                 0     0.00%
                       2,429,076,22                               2,429,076,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08%               0                   100.00%
                                  7                                          7
                       2,451,576,23                               2,429,076,22
     股份总数                         100.00%     -22,500,011                     100.00%
                                  8                                          7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4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止 , 公 司 合 计 支 付 325 名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回 购 款
 57,375,028.05 元,其中减少股本 22,500,011.00 元,减少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34,875,017.05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451,576,238 股减少至 2,429,076,227 股,公司注册资本亦将
 由 2,451,576,238 元减少至 2,429,076,227 元,公司将依法向公
 司登记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等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需要确
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终止实
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
计划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
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