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6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325 名,对 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00,011 股,占回 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2.55 元/股进行 回购注销,本次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共计 57,375,028.05 元。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451,576,238 股减少至 2,429,076,227 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并结合激励对 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 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二)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四)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4-012)。 (五)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为 授 予 日 , 以 2.55 元 / 股 的 价 格 向 325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2,250.00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七)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十)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以授予价格 2.55 元/股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250.00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 (十二)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5),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之事宜 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涉及的 32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22,500,011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约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55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57,375,028.05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2,429,076,227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变动 占变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前总股 后总股 (股) (股) (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11 0.92% -22,500,011 0 0.00%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22,500,011 0.92% -22,500,011 0 0.00% 2,429,076,22 2,429,076,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08% 0 100.00% 7 7 2,451,576,23 2,429,076,22 股份总数 100.00% -22,500,011 100.00% 8 7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4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止 , 公 司 合 计 支 付 325 名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回 购 款 57,375,028.05 元,其中减少股本 22,500,011.00 元,减少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34,875,017.05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451,576,238 股减少至 2,429,076,227 股,公司注册资本亦将 由 2,451,576,238 元减少至 2,429,076,227 元,公司将依法向公 司登记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等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需要确 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终止实 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 计划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 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