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1-12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7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82,741,20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7,979,974.78 元,扣除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25,835.30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554,139.4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82,741,20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03,812,933.48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39,192,626 元变更为人民币 2,221,933,832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4420 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1,839,192,626元 2,221,933,832元。
2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39,192,626股,均为人民币 2,221,933,832股,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普通股。
3 第四十二条:对外担保应当取 第四十二条:对外担保应当取得
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 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 数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上
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不得 市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对外提供担保。
4 第七十条: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七十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出述职报告。 告,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
披露。
5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董事会设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董事会设立
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会的运作。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会的运作。
6 第一百五十八条:(六)2、董事 第一百五十八条:(六)2、董事会
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 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
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 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
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利
金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 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利润分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利润分配的时
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7 第一百五十八条:(六)4、公 第一百五十八条:(六)4、公司
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 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
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 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
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 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
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8 第一百五十八条:(七)公司调 第一百五十八条:(七)公司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 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
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 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调整利润分
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 配政策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特
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 别决议通过。
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
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
发表明确意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特
别决议通过。
9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指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指定《证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 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信息的媒体。 披露信息的媒体。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