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3-25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24,证券简
称:天邦食品)连续3个交易日(3月20日至3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0),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
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
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查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23年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变化。
3、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
性,重整是否成功亦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5、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
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若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9.4.17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