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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2024-09-1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湘潭电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就湘潭电化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
下:
       一、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
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
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 12 个月。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与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
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
查意见》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志强                      胡楚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