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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
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4年10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C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刘干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余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彭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丁建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龙绍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贺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何琪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舒洪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卢武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3.02            选举何花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中议案 1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议案 2 应选
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3 应选股东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和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信函
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B317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
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所有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
         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编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选举票数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刘干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余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彭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丁建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龙绍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贺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何琪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舒洪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卢武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3.02            选举何花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