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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轮股份: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10.06 元/股。

    8、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98 元/股。

    10、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

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88 元/

股。

       二、本次调整原因和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
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除
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P=
9.98-0.0995769≈9.8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公
司将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期权价格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办理行权价格变
更登记手续和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事项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