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4-04-17
[2024]0011005246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2023 年度)
1-2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4] 00110015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的规定,就天津普林编制的 2023 年度涉及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天津普林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天津
普林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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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4]0011005246 号专项说明
除了对天津普林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
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
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天津普林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
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先敏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欣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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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收取或支付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68,865.02 84,298,812.76 63,757,837.27 20,609,840.51 2,586.86
二、向财务公司借款 - - - - -
1.短期借款 - - - - -
2.长期借款 - - - - -
三、其他金融业务 - - - - -
1.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 - - - - -
本汇总表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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