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04-17
[2024]0011000035
(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2024]0011000035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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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24]0011000035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天津普林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先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熊欣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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