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4-04-17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产收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占用公司正常运
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投
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5、投资期限:
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6、授权有效期
公司理财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投资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
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为前提条件。
8、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
织实施,财务运营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
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
的发展,且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
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虽不参与风险投资,但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
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2、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
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
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公司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