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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贤丰: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7-20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09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应注销的 101,720,721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将减少
101,720,721 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
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
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7)。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 101,720,721 股股份后,公司总
股本(股份总数)从 113,465.6519 万股变更为 103,293.5798 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从人民币 113,465.651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3,293.5798 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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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 号凯旋大厦(9 号商业办公
楼)1 单元办公 5002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时间:证券事务部,工作日时间:9:30-17:30
    3、申报时间: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丹妮、温秋萍
    联系电话:0769-22088897
    联系传真:0769-22088870
    联系邮箱:stock@sz002141.com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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