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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贤丰: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1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
司江西省高硕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高硕航宇”)拟向光大银行宜春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信用担保公司”)为高硕航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担保,高硕航宇将所持 500 万元存单质押给江西信用担保
公司作为反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高硕航宇为向光大银行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宜
对外提供 500 万元存单作为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硕航宇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反担保对象: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0936653F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 196 号
    法定代表人:罗红生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
业务,再担保业务。(凭《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一般项目:非
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和产权关系: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财政资产中心。
    与公司的关系:经核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2024 年半季度/2024 年
                         31 日(经审计)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44,778.81                 875,914.42
负债总额                             297,981.52                 327,699.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94,881.61                 224,346.94
净资产                               546,979.36                 548,214.58
营业收入                              76,809.49                  44,533.75

利润总额                              26,214.73                  21,347.66
净利润                                20,996.78                  16,094.96
    信用评级:AAA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高硕航宇拟向光大银行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江西信用担保公司为高硕航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
元的担保,高硕航宇将所持 500 万元存单质押给江西信用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
    上述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协议,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控股孙公司高硕航宇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需要担保公司提供
担保系基于银行风控体系要求,高硕航宇基于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效益的综合考
量,决定接受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以自有存单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控股
孙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的商业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高硕航宇为向光大银行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
宜对外提供 500 万元存单作为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5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