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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贤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贤丰集团、广东贤丰股份减少)2024-12-2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贤丰

股票代码:002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拍卖)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贤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贤丰”)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ST 贤丰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情况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4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4

   三、 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6

   四、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

   二、备置地点 ......................................................................................................................10

附表 ..........................................................................................................................................1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贤丰集团                       指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贤丰                       指    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ST 贤丰、上市公司             指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编写的《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第 15 号准则》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贤丰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谢明访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536006390
成立日期           2010-04-01
经营期限           2010-04-01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地质勘查技术服
                   务;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联系电话           13500099006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广东贤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谢海滔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82948941R
成立日期           2011-09-23
经营期限           2011-09-23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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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135000990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贤丰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谢松锋                       105000                       70%
北京中色金源勘探技术有限
                                          15000                       10%
          公司
 东莞市贤信贸易有限公司                   12000                       8%
            谢海滔                        10500                       7%
            余永雄                         7500                       5%
             合计                        15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贤丰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广东贤丰系贤丰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贤丰集团的执行董事为谢明访,广东贤丰的执行董事
为谢海滔,其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谢明访         贤丰集团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广东东莞            否
 谢海滔         广东贤丰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广东东莞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ST 贤丰股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质押/冻结股票被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人
要求实施公开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质押/冻结股票被公开拍卖导致的被动减
持,拍卖及过户过程如下:
    2024 年 11 月 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3 日 10 时,贤丰集团、广东贤丰破
产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组织网络拍卖,并由朱兴虎、吴宪彬分别竞得
10,000,000 股、19,000,000 股;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拍卖结果出具裁定(2023)
粤 19 破 11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4)粤 19 破 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主要内容分别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10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朱兴
虎所有;
    二、确认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10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吴宪
彬所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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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9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吴宪彬所
有。”
     截止本报告日,朱兴虎、吴宪彬就竞得股票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0 时,贤丰集团、广东贤丰
破产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组织网络拍卖,并由江西鑫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陈新熊分别竞得 11,110,000 股、13,890,000 股;
     2024 年 12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拍卖
结果出具裁定(2023)粤 19 破 11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1389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陈新
熊所有;
     二、确认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 1111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江西
鑫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截止本报告日,陈新熊、江西鑫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竞得股票尚未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广东贤丰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贤丰股
份减少),广东贤丰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由 295,358,647 股减少至 12,158,647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贤丰集团、广东贤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贤丰集团       159,152,000            15.41%       114,152,000           11.05%

广东贤丰        12,158,647             1.18%         3,158,647            0.31%

  合计         171,310,647            16.58%       117,310,647           11.3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冻结股票被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
涉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或履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
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存在司法冻结,本次权益变动后,
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
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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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
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4 年 12 月 23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法院裁定书;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

股票简称               *ST 贤丰                股票代码            002141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司、广东贤丰控股有限
                                               册地                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公司
                                                                   号写字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减少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破产拍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71,310,647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6.58%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5,400 万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5.23%
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拍卖过户/执行法院裁定
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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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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