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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润装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 润为
402,581,440.83 元。公司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7 元,预计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25,341,893.71 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39.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
一致的。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2,027,05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1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        08*****495       常熟市千斤顶厂

    3        08*****589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4         08*****609       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17       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通港路 536 号

    咨询联系人:霍庆宝

    咨询电话:0512-52343523

    传真电话:0512-52346558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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