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议案》,为盘活企业金融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
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
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
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
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拟合作方的资产
池服务能力、比较优势等进行具体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
审议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1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
使用,在业务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度不超
过10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
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
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
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
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
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
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
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
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
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
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
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
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
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
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
的最大化。
2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
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
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
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具体合作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业务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
3
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