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04-1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我们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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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活动内部控制、采购业务内部控
制、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研究与开发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内
部控制、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管理控制、全面预算
管理控制、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控制、对子公司管理控制。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
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的方法。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或可
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舞弊并给公司造成损失;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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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5)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归类为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错报项目类型 定量标准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重大缺陷 与利润表相关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5%;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重要缺陷 2%;
与利润表相关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
入额的2.5%;
一般缺陷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与利润表相关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
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
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
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定性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1)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或涉嫌舞弊,或者员工
存在串通舞弊情形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2)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
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3)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
购不成功;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7)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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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重要缺陷:出现以上情形,但影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涉及面广、重要性大、
影响程度大等。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定量认定标准
指标名称 错报项目类型 定量标准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重大缺陷 与利润表相关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5%;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重要缺陷 2%;
与利润表相关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
入额的2.5%;
一般缺陷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与利润表相关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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