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24-04-1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
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2、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
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