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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生物: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2024-06-0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0 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76.4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9%;按回购金额
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352.9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3.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006)。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1,986,825.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992,071.00 股后的 733,994,75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46,798,950.8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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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自董事会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做出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8.3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8.50元/股-0.1978457元/股
≈8.3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股份回购价格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4.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2%;按回购金额上限、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409.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3.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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