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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9-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桂
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莱茵生物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莱茵生物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470,085 股新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7,999,997.25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890,066.13 元后,本次非
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1,109,931.1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450C0004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桂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朝阳支行等各方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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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1        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建设项目                73,001.65             73,000.00
 2      莱茵天然健康产品研究院建设项目              23,800.00             23,800.00
                  合计                              96,801.65             96,8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额(万元)             额(万元)
 1        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建设项目               73,000.00              47,843.71

 2      莱茵天然健康产品研究院建设项目             23,800.00               4,986.85

                  合计                             96,800.00              52,830.5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4,757.60 万元,其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4,55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余额为 207.60 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477.16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
额为5亿元。公司对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已按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余额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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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
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
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
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
月,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市场利率3.35%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1,340万元。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
进程需要,实际投入超出预计,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需使
用该笔资金,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新增银行贷款予以归还,以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进度。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
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及
时向董事会和保荐机构通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4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
议案》,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莱茵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光大证券对莱茵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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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韦   东                    杨小虎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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