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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7-30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6.46 元/股)的情形,已
触发“楚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1,8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30 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32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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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6 月 10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6 月 3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73 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
转股价格为 8.07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由 8.73 元/股调整为 8.63 元/股。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由 8.63 元/股调整为 8.38 元/股。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3、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由 8.38 元/股调整为 8.23 元/股。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4、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10,287,797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根据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 2024 年 3 月 7 日起由 8.23 元/股调整为 8.22 元/股。详见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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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3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5、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由 8.22 元/股调整为 8.07 元/股。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
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
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
幅度、股权登记日(如需)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转股价格修
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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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A股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
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6.46元/股)的情
形,已触发“楚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
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
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
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
价格。”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江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
股东应当回避。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楚江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
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8.07 元/股),则“楚
江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楚江转债”转股价
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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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
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楚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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