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关于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05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相互提供担保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
双方的融资需求,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江特电气签订《相
互担保协议书》,公司拟为江特电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同时,江特电气也为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担保期
限内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江特电气实际为公司担保的金额。江特电气将为本
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卢顺民、朱文希已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
担保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公司目前存在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 担保额 是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经审计的 担保余额 度(万 关联
期经审计净资
例 资产负债率 (万元) 元) 担保
产比例
江西特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 41.08% 24,500 50,000 11.62% 否
种电机
股份有 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 100% 60.98% 16,000 50,000 11.62% 否
限公司
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 100% 66.41% 0 6,000 1.39% 否
1
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 85.30% 44.02% 0 3,000 0.70% 否
限公司
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 100% 21.07% 0 1,000 0.23% 否
合计 40,500 11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特电气基本信息
名称: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顺民
成立日期:1995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660 万元
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风机、泵、矿
山机械、冶金机械制造、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
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电力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 583 号
关系说明:江特电气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14.12%的股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江特电气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查询,江特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95,023.89 95,419.16
负债总额 41,384.84 46,085.51
净资产 53,639.04 49,333.65
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
营业收入 1,650.61 3145.07
净利润 30,610.09 -3,750.19
江特电气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含长期股权投资-江特电机的投资收益并经审
计。
三、相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江特电气签署《相互担保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互保类型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2、互保范围
(1)业务种类:银行贷款、商业汇票以及银行信用证等。
(2)担保债务及费用:担保合同中担保范围内列举的项目。
3、互保额度
(1)公司为江特电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
(2)江特电气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
4、互保期限
互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双方可在互保额度内分批担保,每笔担保期限自被担
保方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5、担保的提供
(1)当一方办理互保范围内的银行业务,需要另一方提供担保时,担保方
应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并在担保书上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2)双方原则上提供“一贷一保”。
3
(3)如为最高额担保的,互保期内贷款的展期、转贷必须经担保方同意,
否则担保方不承担担保责任;如使用该授信在互保期末超过双方互保额度时,双
方应严格遵守不展期、不转贷。
6、反担保
(1)当公司为江特电气实际提供担保后,江特电气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签订本协议即视为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无须再另签反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具
体反担保事项由公司风控部门落实,原则上反担保不低于等值担保,可分笔实施,
最终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后实施。
(2)反担保方式期限为至被担保人清偿本协议互保额度内的银行债务止;
反担保范围为被担保方之全部义务,即担保方代偿之全部款项,补偿款(按中国
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截止清偿日止的担保方式代偿款之利息),担保方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拟与江特电气通过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解决各自融资需求,是在
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上,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上进行的。双方通
过建立互保关系,可以增强整体融资能力,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
担保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2、江特电气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积极支持公司发展,长
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江特电气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相关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江特电气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7%,实际担保金额为40,5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7%。
4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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