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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武镁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3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01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75,163,2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8.84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8,967,8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6.79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6,195,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04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96,3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2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96,3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18%。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523,4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06%;反对 2,639,8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825%;反对 2,639,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强民先生、梅小明先生、闻发平先生、李长春先生、
张轶先生、范乃娟女士及吴剑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王强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8,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1,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9%。
表决结果:王强民先生当选。

   2.02 选举梅小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8,07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1,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9%。
表决结果:梅小明先生当选。

   2.03 选举闻发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8,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1,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9%。
表决结果:闻发平先生当选。

   2.04 选举李长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3,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66,7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939%。
表决结果:李长春先生当选。

   2.05 选举张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8,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1,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9%。
表决结果:张轶先生当选。

   2.06 选举范乃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8,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1,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9%。
表决结果:范乃娟女士当选。

   2.07 选举吴剑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033,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66,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938%。
表决结果:吴剑飞女士当选。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开田先生、陆文龙先生、栗春坤先生及邹建新先生
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3.01 选举王开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09,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2,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72%。
表决结果:王开田先生当选。
    3.02 选举陆文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1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8,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96%。
表决结果:陆文龙先生当选。

    3.03 选举栗春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1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8,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96%。
表决结果:栗春坤先生当选。

    3.04 选举邹建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15,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8,6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96%。
表决结果:邹建新先生当选。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蔡正青先生、祖长永先生、黄振亮先生为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蔡正青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15,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8,6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96%。
表决结果:蔡正青先生当选。

   4.02 选举祖长永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09,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2,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72%。
表决结果:祖长永先生当选。

   4.03 选举黄振亮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75,115,5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48,6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 7095%。
表决结果:黄振亮先生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丁楠、朱昊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宝武镁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