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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武镁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30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14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
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 11 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修订《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        √
            务决策程序和规则》《宝武镁业董事会议事规
            则》《宝武镁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宝武镁业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          √
            信额度的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提案 4.00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0、3.00、4.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 2.00 时,关联股东宝钢金属应回避表决。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
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4 月 17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 11 号,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11号,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邮政编码:211212
     联系电话:025-57234888-8153、025-57234888-8019
     传真:025-57234168
     联系人:杜丽蓉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2     投票简称:宝镁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修订 《 重大 经             √
         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
         决策程序和规则》《宝武
         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
         《宝武镁业股东大会 议
         事规则》《宝武镁业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3.00     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              √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
         额度的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              √
         额度预计的提案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思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
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