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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武镁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12-28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
的经营风险,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有效沟通之后,我们认为: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宝武财务公司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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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协议条款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平等自
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事项的专门会议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充分审核了宝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各项财务数
据、监管指标、证件等信息,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
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其发生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该报告结论客
观、公正。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事
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订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
公司及子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了公司资金安全,
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且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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